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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求让免费公车卡 中市府:禁转让买卖

台中“市民限定”免费公车卡元旦上路,网路疑有民众征求已绑定的交通卡,市府严禁加强查缉。(黄玉燕/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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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民限定”免费公车卡元旦上路,近期网路疑似有民众征求已绑定市民身份的交通卡,市府交通局回应表示,“市民限定”交通卡限本人使用,若查获转让、出借、冒用、盗用他人交通卡,将依规定取消乘车优惠至少一年,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长卢秀燕12日于市政会议再次强调,如有收购“市民限定”交通卡牟利贩售者、一定法办,市府将加强查缉。

台中“市民限定”免费公车卡元旦上路。
台中“市民限定”免费公车卡元旦上路。(黄玉燕/大纪元)

交通局长叶昭甫强调,为避免冒用交通卡,将不定期透过交易资料稽核或实地查核,依“台中市交通卡作业要点”规定,如经查获将交通卡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自查获日起,取消乘车优惠一年,查获第二次取消优惠三年、第三次以上取消五年优惠。此外,若出借、转让、冒用及盗用他人交通卡牟利、或恶意破坏交通卡应用系统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法制局长李善植表示,这有诈欺嫌疑,冒充台中市民违法得利,已明显触犯刑法,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陷于错误,借此而获得财产上不法的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又诈欺得利罪未遂犯也处罚。

交通局表示,台中市民限定绑卡人数已突破110万,市府公布95处地点均持续受理申请;提醒已上网填写资料但尚未完成绑定,请带身份证件及惯用电子票证前往靠卡才算完成绑定;可至“市民限定台中交通卡”( https://idoor.taichung.gov.tw/)的“申办查询”页面查询。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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