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大陆设学分班 行政院有条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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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3日讯】大学赴大陆办学可望成行!台湾行政院近日函覆教育部通过“大学赴境外办理推广教育学分班作业要点”,在不涉及大陆学历采认前提下,原则同意大学前往包括大陆等境外地区办理推广教育﹔但教育部强调,须先修订“大学推广教育实施办法”建立法源后才能正式开放,且未来大学赴大陆办学将增订规范,除所有师资须是台湾合格教师,收的学生限于持有中华民国护照的本国民众,大陆办学更须“自给自足”,严禁由台湾汇出资金,以免造成台湾教育资源外流。
针对大陆官方对台商子弟学校教材多所删减的动作,教育部亦将陆委会意见明订于修法条文中,未来大学赴大陆办学,必须确保“重视国家形象、尊严与对等原则”,至于教材,则不得涉及中共统战或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对大陆地区相关机关增删学校教材的要求,学校亦应审酌其合理情形,对于要求不合理者,应不得接受。
为扩大国内大学招生来源以因应国际竞争,教育部去年修订“大学赴境外办理推广教育学分班作业要点”并呈送行政院核定,有意开放大学前往东南亚、大陆等境外地区办理推广教育学分班,引发国内各大学纷纷规划西进办学,但在戒急用忍及大陆学历采认相关政策限制下,作业要点一直无法定案。
基于台湾近期获准加入WTO,国内大学有必要扩大招生来源,国外台商也希望持续进修,行政院近日函覆教育部,原则同意大学赴境外开班﹔但基于作业要点系属行政命令,不符行政程序法规定政府施政须依据正式法律,教育部因此着手修订“大学推广教育实施办法”,并于近日公告修订草案内容,期能汇集各界意见尽速完成修法,以建立正式法源开放大学赴大陆及东南亚等境外地区办学。
教育部高教司人员指出,推广教育办法在教育部完成修订后,由于其中涉及前往大陆办学,因此还须会衔陆委会等相关部会,后续还须送行政院审核,未必能赶在八月开始的九十一学年前完成修法。
针对备受瞩目的大陆办学一事,教育部高教司人员指出,由于大陆办推广教育涉及目前尚未开放大陆学历采认等较敏感问题,教育部原则采纳陆委会意见,在修法条文中对大陆办学做出较严格限制,相对于东南亚等其他国家办学所需师资可酌量聘用境外地区当地教师,未来大学若赴大陆开班,师资将均须由台湾地区教师出任,且授课及教材内容使用中文者,以正体字为原则,不得涉及中共统战或共产主义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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