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7年03月06日讯】垃圾危机迫在眉睫,台东县政府决定启动已封存的焚化炉,已提案送交台东县议会在这次临时会审议。台东县议员林参天将要求记名表决。
民国80年间,政府推动“1县市、1焚化炉”政策,86年台东县议会通过台东焚化厂兴建案,于民国87年公告招标“台东县BOO垃圾焚化厂兴建营运计划”,达和公司得标,并于民国93年完工。
民国100年3月间,台东县政府和达和公司因仲裁终止契约。台东县政府赔偿达和公司兴建焚化厂的相关费用19亿6664万4559元;达和公司将焚化厂和土地产权移转台东县政府。
台东县政府接收焚化炉后,决定封存不用,改为环教中心。
台东垃圾运往屏东和高雄燃烧,高雄市政府焚化炉因底渣问题,不再帮忙处理外县市垃圾,去年台东垃圾开始采用掩埋场处理,但是各乡镇的掩埋场已经饱和,台东县长黄健庭决定启用焚化炉。
台东县议会从今天起开始召开临时会,台东县府已将启动焚化炉的提案送到县议会,希望能在议会闯关。
台东县政府表示,台东县面临垃圾危机,13座垃圾掩埋场已饱和,又无法取得新的掩埋场,环保署又不伸援手,外县市也无法协助焚烧,为了提升垃圾处理自主能力,因此拟启动焚化炉。
台东县议员林参天看到提案,大骂“荒唐”,如果启动了,当初赔给达和的10几亿元不就“白赔了”,况且还要花数亿元维修后才能使用,焚化炉的封存和启用就像荒唐的闹剧。
林参天表示,县政府提案送交临时会审查时,他会要求“记名”表决,让历史记下台东有史以来最荒谬的一页。(转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