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7年10月31日讯】消防人员工作危险,不但投保商业险费用较高,甚至被列为拒保对象。内政部消防署今天表示,为提升相关保障,规划全国消防机关自费型员工团体意外保险,明天起可投保。
消防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消防人员因被列为意外险职业分类等级第6职级人员,投保商业保险费用相对较高,甚至被列为拒保对象;另外,由于行政院阖家安康公教员工团体意外保险承保对象,也仅限意外险职业分类等级第1到第4职级人员。
消防署人事室主任潘(绣)英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时说明,民国105年曾行文给全台22县市辖管消防单位,针对当年约1万4000名消防人员调查“全国消防机关员工投保自费型员工团体意外保险意愿”,结果显示约有4500名消防员及5000名眷属愿意投保。
依上述结果,消防署随后也规划研议全国消防机关自费型员工团体意外保险计划,并由保险业者设计可行的承保方案。
消防署表示,最后确定与第一产物保险公司签约开办“全国消防机关自费型员工团体意外保险”,全台消防人员自11月1日起即可进行专人或线上投保作业,保险期间自今年12月1日至107年11月30日止,为期1年。
投保对象部分,为中央及地方各消防机关现职员工及其眷属;给付项目包括意外伤害保险、伤害医疗保险(实支实付)和意外医疗住院保障。
消防署指出,由于这项保险属自费性质,保险费是被保险人全额负担,消防署及各地方政府并无经费贴补,所以也不受“公务人员因公伤残死亡慰问金发给办法”有关请领慰问金抵充的限制,可使消防人员多一层保障。(转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