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iloveguava.com

BRT资遣比照国道收费员 中市:不符比例原则

台中BRT转优化公车系统,部分员工对资遣费提出异议。(黄玉燕/大纪元)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6年09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BRT快捷巴士公司7月18日解散,部分员工不愿转任新捷运公司,并向市府提出资遣费条件,要比照国道收费员7个月慰助金,及12、20、24个月资遣费不等;对此,市府交通局表示,年资仅2年的快巴员工,要比照10至20年的国道收费员,“要符合比例原则,不能漫天喊价。”

交通局表示,原快捷巴士公司57位员工,有39位已商定留用,将辅导投入捷运筹备工作;另有3位主动离职并另谋工作,但有15位不愿意转任捷运公司,且不满资遣条件。

交通局说,资遣条件包含法定资遣费及慰助金,其中法定资遣费以年资计算,快捷巴士成立2年,法定标准为1个月薪资;慰助金经商定后提供4.5个月,合计5.5个月薪资。但有认为,应比照国道收费员给付7个月慰助金,也有喊出需支付12、20、24个月不等的资遣费。

交通局长王义川表示,资遣给付金额商定不能靠漫天喊价,国道收费员的年资至少10年起跳,但快巴司机年资顶多2年,资遣费必须符合比例原则,因此市府仍将维持5.5个月的资遣及慰问金,日前已完成法定预告。

王义川说,商定留用的员工目前已依照专长分派工作,有员工转任新捷运公司后,将会统筹规划捷运站务工作,也有员工将送派日本受训,在新捷运公司成立后一定重用。

另有部分司机要求转任后月薪5万元,王义川说,BRT与捷运工作属性不同,多数接受留用的司机已安排在捷运公司的机械、资讯、车辆、行控部门发挥专长。

另资遣员工提出14项诉求,包含工作奖金、加班费、积欠休假赔偿等,市府表示,已于第2次协商请员工提出书面为依据,但至第3次协商仍无,市府无从依据确认诉求合理。

责任编辑:罗令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