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6年09月12日讯】台中快捷巴士(BRT)公司解散后,部分BRT司机今天到台中市政府前陈情要求还工作权,市府说,资遣条件已优于其他公营事业。
台中快捷巴士公司于今年7月走入历史,解散后的57名员工中,39人同意转任台中捷运公司、15人不愿转任、3人离职,部分BRT司机上午到台中市政府台湾大道市政大楼前广场举白布条陈情抗议,并高喊“还我工作权”,并要求比照国道收费员的条件资遣。
陈情代表指出,原本应该是年底成立“台中捷运公司”,由中捷接手BRT解散后的57名员工,但是市政府决定将这个前朝的烂摊子置于死地,于是牺牲劳工权益,于5月18日送出“事业单位大量解雇计划书”,选择用公司解散的方式来解决亏损、撇清责任。
陈情代表表示,历经3次劳资争议团体协商,9月8日破局,针对劳方提出14点诉求,资方只同意2项,原本6月间57名员工中有47人愿意“商定留用”,谈到最后,工资从新台币5万多元降到3万多元,到上周只剩不到20人留用,其余均遭资遣。
陈情代表认为,台中市政府的“错误政策”,不该由BRT员工来承担,无端牺牲司机的工作权益,要求台中市长林佳龙要为错误政策负责。
台中市交通局指出,原快捷巴士公司完成阶段性任务后,于今年7月18日解散,但有部分员工不愿转任新成立的捷运公司,并纷纷向市府提出资遣条件,有人主张比照国道收费员7个月慰助金,更有人喊出12、20、24个月不等的高额资遣费。
交通局表示,资遣条件不能漫天喊价,须符合比例原则,市府实在无法接受年资仅2年的快巴员工,比照年资动辄10至20年的国道收费员,甚至更高;目前提供的4.5个月慰助金加上1个月法定资遣费,合计5.5个月,已高于其他公营事业,条件实属优良。(转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