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钟孝行感动神 州官信神得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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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云:“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意思是被称为善人的人,人人都会尊敬他,上天会保佑他,福禄富贵属于他,各种邪魔远离他,神灵会保护他,凡是他想做的事一定会成功。

这是告诫人们:做人要自勉为善,行善劝善,及时反省自己的过失,注意自己的起心动念,不要有一念的错误。

明代的黄钟是延庆州人,四岁就成了孤儿,被伯父收养。伯父家境贫穷,夫妻俩每天吃糟糠,偶尔弄到一点米都让黄钟吃。黄钟很感激他们的恩德,六岁时流着泪跟伯父说想读书,将来以报答伯父母。可伯父太穷,拿不出学费送他上学。

有一天,州官蔡公梦见城隍爷对他说:“你的郡中有一小儿,日后要当顺天府尹,现在却因贫穷不能上学,但他想要报答养父母的一个善念,已经感动了神明。你去周济他吧!这孩子白天在庙中玩耍时,踩过我的肩头。”

第二天,州官到庙中,仰视神像,完全与梦中所见相符。再看左肩上果然有小孩踩过的印迹。州官找来在庙中玩耍的孩子寻问,才知是黄钟所为。之后再问他家中情况,果然很是贫穷。

此后州官每月供给大米一石,让伯父养他,又为他找了个好老师教他读书,州官自己出学费给老师。过了三年,州官卸任离去,这时黄钟十岁已能做文章,而州官一点也没泄露梦中的点化。

黄钟十八岁时,由地方官推荐进京应考中了进士。州官蔡公辞官回来,特意来看黄钟,才将梦中之事告知。黄钟拜谢,以老师的礼节接待他,后来黄钟果然做到顺天府尹。在这之前,他伯父过世,伯母改嫁他人,黄钟一直侍奉蔡公非常恭谨,孝敬供养胜过亲生父母。

黄钟要报答养父母的善念感动了神明,让自己有了一个好的未来;而州官蔡公相信和听从神明的点化,照顾一个素昧平生的穷孩子,以成就他的未来,也让自己得到福报。

——转载自明慧网

责任编辑:吴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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