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17日电)莫拉克台风造成台东嘉兰部落91户冲毁、排湾族文物流失,部落提出国赔诉讼,今天遭法院驳回,族人听到判决落寞步出法庭,强调一定上诉到底。
台东县金峰乡嘉兰部落,民国94年7月18日遭海棠台风侵袭,太麻里溪暴涨,14间房屋被冲走;未料,4年后的莫拉克台风灾情重演,91间房屋和文物被冲走。
在法律扶助基金会台东分会律师林三加、林长振、陈采邑及萧享华等人协助下,村民向台东县政府、林务局、第八河川局及原民会等单位提出国赔,求偿新台币8300万元。
法官审理过程中,罕见传唤专家证人国立史前文化博物馆副研究员林志兴,对原住民传统文物,如陶瓮、琉璃珠及传统服装价值表示专业意见,也传唤金峰乡卫生所主任(金峰乡正兴村头目家族)高正治,了解原住民族长期受主流社会压迫与土地流失所造成的集体性创伤的看法。
律师团和排湾族人原本对判决充满信心,不过今天判决驳回,律师团和旁听族人难掩失望,强调一定上诉到底。
法院表示,莫拉克风灾,雨量集中于98年8月7日、8日,高强度降雨是180年至200年间才会出现的状况,和政府单位没有因果关系。其次,县政府、林务局、第八河川局对降雨情况“不具备预见可能性及回避可能性”,不符国赔法要件,驳回诉讼。
嘉兰部落头目、自救会成员听到判决结果很讶异,“怎么会这样”,大家落寞地走出法庭。
律师林长振表示,很遗憾法院仍墨守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这部分律师会有再进一步研究。
当地居民认为,若要论因果关系,气候的变迁不是现在,早在10年前已开始,难道不是政府反应过慢。嘉兰部落头目表示,莫拉克台风的4年前,海棠台风已经造成14户流失,经过4年后灾情又重演,这就是政府的怠惰,他们对法院的见解和判决失望,大家会支持律师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