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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爆管线 台经部:地方核准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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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5日电)高雄气爆第6天,国营会副主委吴丰盛今天说,业者应做好自主管理,铺设地底管线时是由地方政府核准路权后,业者才开挖。

高雄发生气爆后,经济部立即开设0731高雄气爆中央灾害应变中心,上午由经济部国营事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丰盛等人召开记者会对外说明处置状况。

吴丰盛说,地下管线是业者是自行铺设,铺设前向地方政府申请路权,核准才铺设,地方政府才有管线线路资讯。

他表示,气爆原因检调仍在追查,相关主管机关会配合侦办进度,现场也会进行管制措施;未来拟定成立咨询小组,邀请专家研商讨论市区马路底下各种管线,也会建立完整系统管理。

吴丰盛说,按照现行机制,经济部能源局负责部分管理机制,但业者自主管理是第一线,且业者需要依法提出维护管线年度管理计划,提供给地方政府和能源局,之后两局处再依职权进行检验。

针对管线相关法令,工业局副局长吕正华说,管理路面底下管线的法规有石油管理法和天然气事业法,条文中也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执法细节。

他说,业者要铺设工业区以外的管线,必须向地方政府申请,是否核准开挖,职权落在地方县市政府手上;至于未来是否订定针对管线的专法或修订法律,吕正华表示,目前朝向不修法,但已进行跨部会协商,讨论相关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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