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8日电)都市更新衍生不少问题,民间团体建议,都市更新条例修法增列公有土地参与都市更新者,应提出社会福利设施、社会住宅或其他公益性设施需求计划,以照顾弱势。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举办“都市更新条例草案”公听会,包括行政机关代表、学者、专家、民间团体等参与。
社会住宅推动联盟执行秘书詹竣杰表示,国内社会住宅比例相当低,虽然现行条例订定公有土地参与都更,他们不反对公有土地参与都更,但认为公有土地参与都更要照顾弱势,公有土地分回以不出售为原则,并优先提供公益空间、社会福利设施及社会住宅。
詹竣杰建议都更条例增列公有财产参与都市更新分回权利,应优先提供公益性空间、社会福利设施及社会住宅等内容。
中华民国估价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陈谌表示,都市更新中,民众和实施者有隔阂,互不信赖,关键是容积奖励额度及共同负担部分,容积奖励额度及共同负担费用是审议过后才知道。
陈谌建议容积奖励额度可以明确化,条件符合即有,不须审议;虽新北市和台北市有订定共同负担提列标准,但没有明确计算依据,可订定明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