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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审判法
【大纪元1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13日电)军事审判法修正条文生效后,军事院检今天移交雄检侦查、执行及保护管束案件共56件,分由专组检察官承办。
高雄地检署上午接管军高分检、北军检和南军检依管辖区域移交的案件后,已指派主任检察官王启明担任召集人,并召集具军司法专长的检察官成立“军司法专责小组”负责。
高雄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元冠表示,因应军事审判法修正案,现役军人非战时犯陆海空军刑法或特别法之罪,依刑事诉讼法追诉、处罚,因此由军事院检依管辖区域移交雄检。
黄元冠表示,雄检依据“检察机关办理军事审判法修正施行后军法机关移送案件处理原则”及“军事审判法修正后第二阶段军法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相关事宜会议”决议,相关案件移交后将依案件性质分由专组检察官承办。
雄检接管军事院检移交的案件以逃兵、贪渎等案件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