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30日电)欧盟资助的一项调查显示,台湾在20大捕鲨国排第4,农委会渔业署今天说,一直遵守国际规范,希望能永续经营。
国际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贸易调查委员会(TRAFFIC)今天表示,前20大捕鲨国家于2002至2011年捕捉鲨鱼数量合计占总量的近80%。
20国依序为印尼、印度、西班牙、台湾、阿根廷、墨西哥、美国、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巴西、日本、法国、纽西兰、泰国、葡萄牙、奈及利亚、伊朗、斯里兰卡、南韩和叶门。这项由欧洲联盟资助的调查,希望实践新公约,捍卫7种濒临绝种的鲨鱼和𫚉鱼。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长沙志一表示,TRAFFIC是非政府组织,欧盟资助调查所提出的主张是建议事项,台湾都有遵守。
他指出,台湾是第一个反割鳍的远洋渔业国家,一直要求全鱼上岸,且对违反渔船会祭出处罚。
其次,若不是相关国际组织会员国的鲨鱼翅,是不能进口至台湾,例如新加坡跟香港的鲨鱼翅就不能进口台湾;另外,如鲸鲨,台湾早在国际禁止捕抓前就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