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11日电)教育部修正“香港澳门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开放采认“高级文凭(diploma)”学历,可来台衔接二专或插班大学。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科长倪周华表示,“高级文凭”是英制国家一种弹性的学历制度,多应用于技职体系,高职毕业后再进修2年,加强实务技能。毕业生一般是20岁,相当于台湾二专学历。
倪周华表示,过去教育部仅采认港、澳专科以上学位学历。今年扩大开放中国大陆高等专科(高专)毕业生来台,港、澳也同步修法,将高级文凭纳入采认范围,可衔接二专或插大,取得大学学历。
倪周华表示,台湾技职体系完善,加上少子化影响,大专校院招生尚有余裕,因此扩大采认港澳学历,不会影响台湾学生权益。
教育部修法后立即适用,不过今年港澳生来台招生季已过,需等到明年1、2月,才会有第一批持“高级文凭”的学生来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