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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
【大纪元4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1日电)内政部长李鸿源今晚宣布,南投县长李朝卿移送监察院调查,并继续停职,这是民选首长首次因监察院调查而停职。
李鸿源晚间临时举行记者会宣布,李朝卿因涉案情节重大,为确立政府扫除贪污决心,依公务员惩戒法规定,且依规定认为情节重大者,继续予以停职。
他说,李朝卿因案羁押,内政部去年11月30日依地方制度法规定,自羁押日起停止县长职务;李朝卿今年3月26日经南投地方法院裁定交保,并于3月27日向内政部申请复职。
李鸿源表示,根据起诉书内容,李朝卿因贪污案件被起诉,所涉案件多属政府工程采购案,并达100余件,涉案数量多且复杂,为确立政府扫除贪污、建立廉能政治决心,考量各项因素后,决定依公务员惩戒法继续予以停职。
李鸿源表示,过去民选首长被移送监察院调查的案例,最近一次是2000年前嘉义县长李雅景因八掌溪事件,经内政部检具相关事证送监察院审查,并经监察院弹劾后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最后记申诫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