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像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开膛剖肚取出器官,然后器官高被高价卖出。为谋取暴利,在那儿有很大的活体库,就像屠宰场一样。
器官移植技术的出现,救活了患者。但在制度不完善或无法监督下,器官买卖的隐蔽罪行也不断发生,尤其目前国际聚焦的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与良心犯的器官,最令人发指。
近年在媒体的曝光下,相关的国际医学组织纷纷做出谴责,并强调器官移植的伦理:
2006年
世界医学协会(WMA)发表宣言,关注中国大陆及其它国家器官买卖现象及强制摘取死刑犯器官的行为。
2007年
移植协会(TTS) 表示,中国大陆器官来源陡升,有大约11,000个器官移植在2005年进行,大量器官来源不明,但中国大陆官方表示多来自死刑犯器官。
移植协会认为在2006年7月,加拿大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前议员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对中共涉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已引起国际关注。因为中共强制从许多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并杀害他们。因此移植协会提出正式要求,敦促世界卫生组织和人权委员会进行调查。
同时,移植协会提出声明:以死刑犯作为移植器官来源的医疗人员和组织不能成为移植协会的一员。同样,以这些移植病人数据撰写的论文与报告,也不得提交于移植协会的会议中,移植协会成员不应参与任何类似的研究。
2008年
超过70国的医学代表共同发布伊斯坦堡宣言:明文禁止器官买卖及器官移植旅游。
2010年
世界卫生组织(WHO)为谴责买卖人体器官,提出:任何形式的器官移植都不可用于商业买卖或有偿行为,必须仅用于医学治疗且征得器官捐赠者的同意,而执行移植的医师,必须中立于器官提供者与受赠者,同时要求移植用的器官必须可追溯捐赠者,移植作业安排必须透明,并可接受审查。
2011年
移植协会(TTS) 在伦理声明中表示,所有参与移植器官的国家须有以下的规范:
1. 器官移植必须透明、安全及可监控。
2. 禁止商业贩卖器官必须立法。
3. 专业的认证系统批准移植中心和医生进行器官移植。
4. 对所有器官组织的捐赠者进行追踪。
5. 分配器官系统是透明且符合医疗标准。
6. 若从死者身上取得器官,应合法定义死亡标准。
2012年
10月,世界医学协会(WMA)于泰国曼谷召开大会时,再次重申移植医学的伦理准则,必先基于核心原则:利他性,自主性,公益性,公平正义。且在任何地方,无论是分配系统或执行移植器官的行为,所有过程应该是透明的,可被公开审查的。
图:《停止活摘器官》中揭示中国存在“器官农场”。“器官农场”根据市场器官标价和需求来杀人
让我们再次审查是否将这项技术用于杀人,医学是救人的学问,医师不应成为刽子手。当你选择或鼓励病患到大陆做器官移植手术,这可能意味着“一个活生生的人,将因你而被屠杀”。在关键时刻,所有的医师应该审思一下,勿成为杀人帮凶。@◇
文|黄千峰医师(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