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10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台湾爆发混米事件,农委会农粮署21日在立法院指出,目前规划在〈粮食管理法修法〉中增列卖场条款。只要卖场贩售不合格的稻米,未来也会公布卖场名及地点,供消费者辨识,但目前不会针对卖场开罚。
许多台湾民众都是在大卖场购买白米,部分媒体指出,农委会将修法增列〈卖场连坐条款〉,卖场只要贩售不合格白米,也会遭罚。对此,农委会农粮署副署长陈建斌21日在立法院表示,根据〈粮食管理法修法〉修正草案,在卖场上抽验的小包装稻米产品,如果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将把卖场的地点、名称会一并公布,但对于卖场本身并没有具体的罚则,只会罚源头及代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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