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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卫生局
【大纪元2012年0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詹亦菱台湾花莲报导)为避免民众误信产品夸大不实违规广告延误治疗,花莲县卫生局将积极派员进行主动稽查,同时呼吁民众,如发现贩售不法药物、食品或违规广告等情形,应勇于检举,花莲县卫生局于接获民众检举一定积极查办。
花莲县卫生局长徐祥明表示,县政府为鼓励民众参与监督不法药物、食品及健康食品相关违规事项,100年7月11日公告制定“花莲县检举违反药事法、食品卫生管理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奖励作业要点及奖励金核发流程”,民众发现药物、食品的相关违规案件,经过卫生局查处裁罚确定按药事法第69条规定“非本法所称之药物,不得为医疗效能之标示或宣传”;同法第91条第2项规定“违反第69条规定者,处新台币60万元以上2500百万元以下罚锾”,确定裁罚后民众即可获得罚锾5%的检举奖金。
责任编辑:李文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