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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醒哲
【大纪元1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俊亮嘉义市10日电)民进党立委涂醒哲在98年参选嘉义市长时,被控违反选罢法,原本获不起诉处分;但对手阵营不服,声请再议。经检方重新侦查,将涂提起公诉;嘉义地方法院今天判决涂醒哲无罪。
民国98年嘉义市举行市长合并市议员选举,身兼嘉义市选委会选监小组委员的国民党党工黄作镛,因替某市议员候选人买票被抓到,涂醒哲据此在媒体刊登文宣,影射嘉义市长黄敏惠,被黄敏惠控告违反选罢法。
这件选举官司,嘉义地检署原本不起诉处分,但黄敏惠阵营不服,声请再议,经嘉义地检署重新侦查,于100年7月1日将涂醒哲提起公诉。
100年9月中旬嘉义地院开庭时,涂醒哲亲自上场为自己辩护,表示黄作镛买票被抓到,他在媒体刊登的文宣中,以疑问句质疑身兼选委会主委的市长“黄敏惠主委不必负责?”并请人民公评,难道有错?
对此,嘉义地方法院判决指出,涂醒哲在媒体刊登的文宣是开放式问题,且市选委会选监委员涉及贿选,已由媒体报导,涂醒哲另在广告上罗列历年国民党籍人士贿选讯息,与事实并无不符,系经过相当且合理的查证,因此判决涂醒哲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