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6日电)补骨药“双磷酸盐类药物”治疗骨松,有千分之1概率发生骨坏死副作用,卫生署要求相关药品加注警语,也提醒使用这类药物的妈妈们,拔牙前要先停药至少3星期,以免下巴烂掉。
台大医学院骨科教授杨荣森、台大口腔颚面外科主治医师李正(吉吉)今天应行政院卫生署之邀,说明双磷酸盐类的药物可抑制骨质流失;但是,患者连续使用到第3年后,即进入骨坏死副作用的好发期。
李正(吉吉)以案例说明,有个骨松阿嬷服用双磷酸盐3年,某天牙痛去拔蛀牙,8周后不但伤口未愈,还疼痛、发炎化脓、溃烂出血,经诊断是下颚骨髓炎及坏死,后来治疗1年,切除下颚、上颚坏死的骨头,身心俱疲,脸缺一角,咀嚼能力也大受影响。
从民国87年以来,卫生署接获33例双磷酸盐导致骨坏死,日前决定正式公告,11家含双磷酸盐的骨松药物,包括福善美锭、克骨松锭、可骨华锭、骨维壮膜衣锭、骨力强注射液等,必须在产品说明单上加注警语。
为何骨松的补骨药会造成骨坏死呢?两位医师解释,双磷酸盐药物藉由抑制噬骨细胞活力,达到抑制骨质流失的目的,却同时抑制骨质的新陈代谢、造骨细胞的活性和数目,因此新骨无法形成,伤骨不易修复。
李正(吉吉)说,当患者在骨松服药期间拔牙,发生骨坏死的概率,将是未拔牙者的9倍。也有患者未拔牙,却异常骨折,杨荣森看到的案例只有“铁腿”酸痛感,没有碰撞、没有跌跤,就突然腿折了。
官方资料显示,1年有37万人使用健保给付的双磷酸盐药物,都是停经后骨质流失的妇女,这还不包括子女孝敬妈妈自费购买这类药物的人数。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药品组长邹玫君指出,整体而言,双磷酸盐药物利多于害,有骨松症状、骨松骨折的病患,经医师处方使用,如果需要牙科治疗,应遵守停药期建议。
李正(吉吉)说,骨松病患治疗前,应先做口腔检查,在口腔外科或牙科疗程结束3周后,才开始每周口服1锭双磷酸盐;如果是1年1次的双磷酸盐注射液,最好在注射后6个月才安排拔牙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