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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户籍国民悲歌 台监委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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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5日电)监委沈美真今天指出,无户籍国民的种类千百种,形成的原因各不相同,移民署应该通盘检视法令提出修法,并积极提供辅导协助,才能让这类台湾之子的悲歌画上休止符。

监委沈美真与黄煌雄调查发现,父母都是台湾人的黄敏轩,出生在巴拉圭,14岁时被母亲带回台,却因妈妈不懂法令,让黄姓少年成了无户籍国民。

沈美真与黄煌雄调查发现,政府对这些无户籍国民,是以外国人的方式对待,“有时候比外国人更差,很不公平”,外国人经许可在台工作,可居留、可参加健保。

沈美真说,面对这类逾期居留的无户籍国民,政府会要求他们缴交罚款,出境后再入境,才能居留或定居,而有些人也会被限制一定年限不能再入境台湾。

她说,这类无户籍国民因为没有身份证,常遭遇就业歧视,往往沦为低薪、长工时、没有劳健保的底层劳工,连生活费都没法负担了,更别说要买机票出境,在国外生活一段时间后,再回台湾居留取得户籍。

沈美真指出,有多少人能像黄敏轩一样有贵人相助?对于哪种情况下采取强制出国的手段?哪种情况下则不必?移民署至今还没有订定相关的裁量标准,具体实施结果恐怕有流于恣意之嫌,并不妥适,也希望移民署修订相关法规时,将实际情况妥慎纳入考量。

她说,如果能进一步将关怀触角延伸至类似黄敏轩案的“百分百台湾之子”,对于有意回国定居却不熟移民法令,而不知得申请居留或定居的侨民,积极提供必要辅导与协助,或许能让这类不必要的悲歌画上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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