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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不实
【大纪元4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7日电)公平会今天表示,嘉骏建设公司及星曜广告公司销售“璟都─群英会”建案广告不实,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规定,分别处嘉骏新台币80万元、星曜公司40万元罚锾。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嘉骏及星曜合作在桃园销售的“璟都─群英会”建案,在“一楼全区彩绘”广告上刊载“千泉皇家大厅”等公共设施,足以使消费者误认该等公共设施皆可合法使用。
经公平会调查发现,建案一楼原核准施作广场式开放空间及顶盖式开放空间使用,嘉骏及星曜在其广告“一楼全区彩绘”图表示设置千泉皇家大厅等公共设施,与原核准使用执照竣工图并不相符,依广告内容交付的公共设施有遭查报拆除风险。
公平会认为,前述广告表示与事实差距已逾越一般大众所能接受程度,足以引起错误的认知或决定,已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