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31日电)劳委会主委王如玄今天表示,企业实施无薪假,希望在劳资协议时纳入“企业承诺获利时让员工可分红”具体内容,劳方也可以“将来获利后资方应回补薪资”作为条件。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如玄今天到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报告无薪假解决方案。民进党籍立法委员黄淑英与陈节如质询表示,劳委会应订定企业实施无薪假审核机制,或企业应承诺获利时,也应让员工可分红。
王如玄答询表示,为避免雇主直接资遣员工,因此才有在劳资双方共识下,月薪不得低于基本工资1万7880元的减少工时、降低工资的因应措施(即外界认知的无薪假),此正面效益可减少劳工朋友因解雇造成强烈冲击,负面效应则担心无薪假遭不肖企业趁火打劫滥用。
王如玄说,立委提议“企业应承诺获利时让员工可分红”部分,劳委会也希望在劳资协议时,将此部分纳入讨论,譬如目前资方实施无薪假盼劳方共体时艰,劳方也可以“将来获利后资方应回补薪资”作为条件,劳委会拟修正“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协议书范例”内容供劳资协议参考。
王如玄表示,劳委会“稳定就业辅导团”持续与企业沟通协调,无薪休假不仅会令企业正面形象受损,股价下跌,也降低员工对公司向心力,且员工薪资占企业营运支出仍有限,那又何必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