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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4日电)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草案,未来司法院将可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专责处理少年事件与家庭事件,初期将先成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立法院司委会上午审查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草案。司法院认为,少年事件与家事事件的发生原因有高度关连性,少年犯罪以家庭因素居首位,家庭功能不健全是少年性格偏差与行为违常的主因,两者事件处理,还须结合社工、心理、辅导等领域,因此希望成立专门处理少年事件与家事事件的专业法院。
司法院秘书长谢文定表示,考量国家财政负担与司法资源分配,司法院初期将先整并高雄少年法院与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成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因此只会增加数名家事调查官,不会过度增加国家财政负担。
民进党籍立委李俊毅质询,民国88年司法改革会议就已经建议司法院设立家事法院,为什么拖了10年才送出法案?他认为,司法院应先办理家事法官的专业认证,再讨论少年及家事法院是否成立的问题。
谢文定表示,司法院早已成立少年法院,因为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需要经过资源争取、办公厅舍扩建等过程,所以花了一点时间;对于目前兼办的家事法官专业认证比例约20%,他说,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专业认证比例会提升。
国民党籍立委曹尔忠表示,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虽然增加人员的专业度,但也会局限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谢文定说,美国有许多法官在同一法院,一待就超过20、30年,成为某些专业领域的专家。
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草案经立法院司委会讨论后初审通过,司委会并通过附带决议,要求司法院 5年内在北中南东各设 1个少年及家事法院, 2年内完成法官遴选培训,并于法案通过 1年内,将家事事件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