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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
【大纪元4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于倩台湾台北综合报导)英籍人士在台北市酒驾撞死黄姓送报生,检方向法官求刑2年6个月,昨天受害家属在市议员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质疑台湾人命太贱价,家属痛诉,为什么台湾人的人命只值两年半,如果这名英籍人士在国外肇事,敢逃走吗?家属再度站出来,只希望讨回一个公道。
英国商人林克颖在台北市酒驾撞死黄姓送报生,触犯公共危险、肇事逃逸、过失致死、企图潜逃、不认罪也不和解,还以外籍身份,将所有罪过推给泊车小弟身上。检方向法官求刑2年6个月。
死者的父亲表示,当初如果林嫌停下车,把伤者送医,或许他的儿子还有机会救活;台湾法律对于酒驾和肇逃的刑度太轻,儿子死后,他们夫妻俩老了,未来要如何过生活?
台北市议员秦俪舫质疑,目前台湾法令,酒驾肇事致人死伤逃逸者,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责太轻,相较于其他国家,如果是在美国酒驾致人于死,最重可以依照二级谋杀,处15年到终身监禁的重罚,甚至法国也可以判到10年的刑期。
市议员也调查北市车祸事故,高达15%的事故肇事者企图逃逸,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队组长陈少文表示,这个案例人神共愤,不仅肇事、致人死伤还逃逸,只要车祸致人死伤逃逸,警察局都会列为重大刑案积极侦办。
台北市政府法规会组长刘利达指出,林嫌酒后撞死人逃逸,同一行为涉犯数法,酒驾肇事致人于死伤,刑度在6个月以上5年以下,检方仅起诉求刑2年6月,他认为“刑度不够”,且未参照刑法第17条,考量被告的犯后态度,作为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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