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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俊宏/台北报导〕针对噗浪创办人质疑,台湾警察及检察官发函追查使用者IP位置有侵犯隐私权问题,台北地检署表示,台美两国司法制度不同,美国是采取令状主义,由法官主导调查权,检察官仅扮演类似公诉角色莅庭论告,台湾则是由检察官担任侦查主体,司法实务上警方可独立发函追查犯罪,各大网路公司如微软或Yahoo,都设有专人担任联系窗口提供资料。
北检指出,该署检察官因某一件案件侦查有需要,所以日前发函向噗浪调取特定人士的IP位置,但基于侦查不公开,无法透露案情内容。
检方说,发函请求提供资料相较于直接搜索而言,是比较礼貌的侦查作为,况且网路犯罪多涉及诈欺取财或不法档案传输,不论警察或检察官都仅发函要求调阅IP位置,毋须网路公司提供使用者身份或年籍等资料,并无侵犯他人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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