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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产创条例下周协商 朝野意见待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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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20日电)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22日将主持产业创新条例草案协商,国民党团将以经济部日前提出修法建议为主轴,民进党团认为应重新思考草案精神。产创条例草案能否达共识,有待整合。

产创条例草案原本是为接续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在民国98年12月31日落日,为提供产业创新激励动机的重大法案;不过,因为立法院朝野党团去年在多项法案冲突氛围下,产创条例草案无法于上会期审议完成,朝野当时同意改列为本会期最优先法案。

总统马英九日前宣示,产创条例草案是今年改革的“重中之重”,将影响台湾如何能打造成全球创新中心。经济部日前也针对在野党反弹条文提出建议,为免争议,包括引发质疑图利特定财团的第30条租税优惠、第58条的工商综合港等,可能都不会保留。

立法院每会期初进行的对行政院长施政总质询,将于26日结束,王金平也排定22日邀请朝野党团协商产创条例草案。

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受访时表示,日前已发出调查表征询党籍立委,大致上都没有提出其他意见,应该就是以行政院提出的修正版本与民主进步党团协商。

不过,林益世也指出,国民党籍立委丁守中仍坚持第30条应提供跨国企业租税优惠,另一名党籍立委张嘉郡也认为应保留第58条工商综合港条文,但党团成员对两人看法似乎有所保留,因此,还会再整合内部意见。

尽管经济部提出的修法建议已排除可能引发争议的修法方向,但民进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柯建铭说,应该要重新思考产创条例草案的意义,不能口惠而实不至。

柯建铭所谓的口惠而实不至,指的是产创条例草案在人才培训、研发等方面提供的租税优惠,台湾未上柜上市、没有财报的中小企业全部无法适用。

柯建铭认为,修法应朝向轻税简政方向,并落实租税公平原则,不能排除中小企业、农民团体;产业创新若无法适用中小企业与农民团体,还谈什么创新?

除了租税减免,柯建铭表示,民进党团也关注草案中有关产业园区土地开发,必须纳入国土计划法通盘考量,不能沦为炒作地皮的工具。

对产创条例草案这个“重中之重”的改革,能否顺利在本会期完成立法,朝野党团党鞭都语带保留,同声说视朝野协商结论而定。不过,本会期正好碰上两岸可能签署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朝野对此歧见颇大,相关歧异是否影响产创条例草案立法进度,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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