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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土木工程法立法?各方意见待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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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5日电)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召开“土木工程法草案”公听会,与会土木技师工会代表与学者认为,土木工程法有必要性。工程会主委范良銹说,对此法不预设立场,但各方意见仍待整合。

国民党籍立委蔡锦隆说,为了提升工程品质、强化土木专业工程检查与维护管理机制,建立土木专业工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的许可制度,以维护公共工程品质、确保公共安全,因此提出“土木工程法草案”。

他表示,现有公路法、铁路法、大众捷运法…等土木专业工程方面的公共工程相关法令,但是都偏重于功能性、组织性与制度面的法律条文,没有对规划设计者的权责,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毫无法律保障。

中华民国土木技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余烈说,建筑法规定,大楼等建筑设计监造必须经过建筑师认证并申请建筑执照,才可以兴建大楼,但是却没有法律规范公共工程谁可以设计,仅有公共工程专业技师签证规则这个行政命令规定。

余烈说,现行制度下公共工程经由顾问公司设计,却没有相关的审查机制,明显是的重建筑轻土木,因此他赞同土木工程法立法。

台湾营建研究院教授李咸亨表示,八八水灾的灾后复建工程会议,有水土保持、测量等专业技师出席,却没有土木技师、结构技师进行专业汇整,不符实际需求。

范良銹会中表示,对于土木工程法草案不预设立场,会将相关意见汇整后,请相关部会与地方政府提出意见,一起检讨。

公共工程委员会在书面报告指出,工程会去年9月2日即召开公听会,有公会团体认为应通过土木工程法草案,也有部分机关团体认为现行法律已有规范可循,不需要另立他法,以免产生法律竞合的问题。此外,世界各国没有类似的立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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