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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改案
【大纪元11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30日电)前总统陈水扁二次金改案一审获判无罪,特侦组不服,上诉二审后,台湾高等法院收到相关卷证,将于今天下午3时进行抽签分案,决定承审合议庭。
特侦组去年12月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利用并购案向国泰、元大两家金控索贿,起诉扁珍贪污;国泰世华副董事长蔡镇宇、元大马家,以及扁家子女陈幸妤、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均被检方依洗钱罪起诉。法院一审认为,金控并购并非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扁不构成“职务上行为收贿”,5日判决所有被告无罪。
特侦组16日收到判决书后,由检察总长黄世铭开会密集研商,并与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讨论后,本月25日对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等20名被告提起上诉。前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被控共同背信部分,则不予上诉,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