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无门被迫远赴比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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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8日讯】以军大屠杀的生还者想到透过“远”在西欧的比利时法庭﹐以求惩治当年行使暴行的人﹐是因为现时根本没有任何渠道可供起诉以色列的战争罪行。而这个构思﹐相信很大程度上亦受到十天前卢旺达修女种族屠杀案的判刑结果启发。
卢旺达仇杀比国判囚两修女
在该案中﹐比利时一个法庭对两名天主教修女宣判﹐指二人在九四年的卢旺达种族仇杀中担任帮凶﹐把近七千名到修院求救的图西族人交给追杀者﹐二人分别判囚十五年和十二年。
这是比利时地方法院首次援引九三年法例﹐审讯国外发生的战争罪行﹐被视为一突破性先例。人权支持者指出﹐除比利时外﹐加拿大﹑英国﹑南非也采纳了类似的战争罪行法例。
事实上﹐以卢旺达种族仇杀为例﹐虽然联合国为其设立了专案国际法庭﹐但由于官僚等问题﹐审讯之缓慢早为人诟病。卢旺达拥有建制中的战争罪行法庭﹐尚且迟迟无法查出真相﹑惩治施暴者﹐要受害人远走比利时呼冤﹔更何况在以色列那边厢﹐根本就不存在任何追究的机制﹖
事实上﹐阿拉伯国家过往曾多次提出﹐要求联合国搜集以色列的战争罪行证据﹐以备在“政治形势许可”时﹐成立与卢旺达和南斯拉夫战犯法庭规格相若的国际法庭﹐审讯以国战犯。但以色列有美国这个大靠山﹐要等到所谓“政治形势许可”之日﹐实不知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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