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统计我国跨国债权达487.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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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7日讯】 中央银行17日发布统计,,到去年底全体本国银行跨国债权总额 487.9 亿美元,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资料,在 18 个报告国中排名第 14 名。央行金融检查处处长赖镇戊表示,这代表我国有能力跻身“富国俱乐部”,不全然反映资金外流。
据经济日报报导﹐他指出,扣除掉我国的外债不到 1 亿美元,约 9,000 多万美元,等于是“净债权国家”。
央行统计,到去年底为止,我国全体本国银行跨国债权总额比去年第三季增加 39.3 亿美元或 8.75%,以去年 9 月底资料来比较,在 18 国中排名第 14 位,金额所占比率约为 0.64%。前三名依序是德国、日本及法国。
赖镇戊表示,跨国债权是指本国银行对非本国居民的贷款,即本国银行把钱借给非本国人的债权,可想而知,是经济发达国家,有余力对外融资的国家。BIS 认为我国对外债权够多,有统计必要,BIS 在 88 年下半年开始邀请我国加入,去年 6 月正式提出统计。
依据这项统计,我国跨国债权的剩余期限以一年以内为主,达 345.8 亿美元,比重占 70.88%;以非银行之私人部门(包括民众购买海外基金、有价证券等,存在本国银行的外汇存款不算在内)达 236 亿元,比重占 48.38%;债务国家(即资金存放的银行所在国)以工业国家 245.9 亿美元,占 50.41% 最多;就债务国地区则以亚洲及太平洋地区 190.4 亿美元占39.03%最多。
赖镇戊表示,目前 BIS 统计跨国债权只有 18 个国家,在亚洲只有新加坡、香港、日本参与,我国参加较晚,且仍是开发中国家,能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中,能够跻身此“富国俱乐部”且排到第 14 位,已算不错。
至于这是否也反映了资金外流的现象?赖镇戊指出,我国对外债权,主要以存放及拆借银行同业为主,属短期运用,会再流回来,不见得是资金长期外流。当然厂商对外投资也会产生连锁反应,与外汇存款增加也有关,可能使银行把资金存放国外银行,但关联程度有多大,无法确定。
他表示,这些与资金外流不同,若企业向银行借贷,流到国外,是在统计内;但若是自行筹资,就不在统计内。
BIS 统计的 18 国家多数是已开发的富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加拿大、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及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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