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pster开始不停地让步,美国唱片及电影业界攻势不减
【大纪元3月7日讯】被逼到绝境的Napster公司开始不停地让步。其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在美国时间3月2日进行的法院审理商,该公司同意从服务表上剔除被认为是盗版的100万个音乐文件。
这100万个音乐文件并非意味着100万首乐曲。文件名是由用户随意命名的,很多不同的文件名常常只是同一首乐曲。因此,Napster要取消的100万个文件中,估计包括有5600首乐曲。原告RIAA(美国唱片协会)方的律师强烈不满,称“这样的处理过于宽大”。联邦地方法院的Marilyn Patel法官目前对何时下达Preliminary Injunction(正式判决前的事前措施)还未做出明确表示。
即便还有很长的曲折道路要走,但唱片与电影业界今后无疑会占压倒性的优势。迄今为止,他们以新著作权法“DMCA(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为后盾,不仅对Napster,还在对包括MP3.com、提供网上多媒体文件共享受服务的Scour公司、进行DVD密码破译的DeCSS在内的有关互联网著作权的诉讼中都获得了胜利。盗版尚在萌芽状态便被铲除掉。
至于Napster以外的peer-to-peer服务,估计今后也要受到严厉的追究,必要时会诉诸法律。唱片业界筹集了大批的资金与人力,下决心将威胁版权的新老敌人彻底击败。以peer-to-peer服务的数量多如牛毛,认为法不责众,以为“不可能将我们全都找到”而毫不在意的服务业者们,迄今为止的安闲日子恐怕不会长了。
取缔盗版对peer-to-peer服务业者来说各有利弊。一方面可以吸引因Napster修改服务项目而失去活动场所的部分用户,但另一方面,如果这样对盗版流通放任自流的话,也面临着唱片业界提出巨额赔赏的危险。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对从事该类服务的业者来说是一个艰难的抉择。
这里要说明的是,盗版问题不会象目前这样泛滥下去。例如Scour公司,它提出破产保护申请而关门的原因并非与电影业界的官司问题,而是由于投资者担心赔赏额巨大而放弃了对其的资金援助,导致该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的结果。
在一连串的判决中,实际存在盗版行为的用户们只是一个傍观者。仅Napster提供的服务就有6200万人的注册用户。“难道还能起诉每一个人吗?”,用户们丝毫没把官司当回事。
但唱片业界为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今后要对象美国Gnutella那样的即使没有中央管理系统的peer-to-peer服务的部分用户也要起诉。如果这样下去的话,迄今为止不断扩大的盗版活动就会受到抑制。
Napster与盗版活动划清界线,全部采取与德国Bartelsmann公司联合进行的收费服务。受此影响,用户们今后将为获取免费音乐而采取各种手段。除通过类似服务进行交换外,在Napster的服务中相识的音乐爱好者们将会开设独自的交换系统继续进行盗版文件交换活动。
但笔者认为,这样的地下经济不会在大范围里蔓延。有一条名为“Opportunity Cost”的经济原理,就是说“如果花费同样的劳动与资金,在回报上就会舍小取大”。仅仅为节省几美元的乐曲费用,就要费心开发新的系统,还要冒被起诉的风险,这样担心吊胆地获取乐曲就不值当了。将这份精力与时间干其他有意义的事情可以获得更大的收获。
以Napster公司的官司为开端,音乐界今后将向在线服务转移。虽然欣赏音乐仍要付费,但比起购买CD的时代来说,则是更便宜更快捷了。
该支付的都支付了,然后再悠闲地去欣赏会更舒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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