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元特稿】 为何不准报道日本人打死中国人?
我今年72岁了,1937年南京大屠杀时奶奶带着我东躲西藏,总算幸存下来。我对日本人一直没有任何好感,,这当然属于感情用事,至少日本的社会制度比中国好,这我不能否认,但是,以我的历史知识,如果没有日本侵略中国,中华民国很可能不仅只是今天在台湾有了民主自由。日本人一来,国民党与共产党合作了,共产党以抗日为名,乘机从三万军队发展到120万,并最后闹成了革命。国民党时代多多少少还有点自由,共产党能够在陪都重庆自由办报,就是最好的明证。可是,共产党时代一点自由也没有了。国民党时代官员很少,例如一个乡只有一两个官,现在已经一百几十个官了(还不算村官),弄得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发不出,我们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也困难了。所以说我恨日本人。
据报纸介绍,日本人虽然来投资不少,但不像欧美国家的商人,日商是经常欺负中国人的,与港台不法奸商一样也最会与中国官僚勾结搞腐败。中国人是要开放,但是不能拉拢人心就唱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调调,讨好起不法外商来,又是“宁赠外邦,不予家奴”,行动上搞卖国主义。靠压迫老百姓提高剥削率吸引外商,是半殖民地的一套,而不能算是文明开放吧。去年12月,南京亲戚打电话告诉我说,南京一领导人的侄儿做上了中日合资的盛岛大酒店的老板,酒店搞施工,就把南京大屠杀大觉寺纪念碑毁弃了,自然引起当地老百姓的不满,可是,南京政府对老百姓不是压制、恐吓,就是欺骗、说谎,这让我感到可悲。多年来,南京政府工作很差,南京的液化气、电话、公交月票、住房价格等等,都是全国前几名的昂贵,听说南京的公安警察(市容、联防?)还打死过市民,警察对商人捞钱很凶,不听话就抓、就抢东西、就打人、就卡你,很多警察到娱乐场所嫖娼不给钱,还收保护费,真是黑透了,而当官的对外商就是一副“大萝卜”的样子,时时处处护着外商,据说最近新模范马路扩建拆迁,南京一邵姓副市长的侄儿与韩国商人合资起的大楼,成了钉子户,将要造的高架桥会特别让出一个弯道来。
尤其让我感到吃惊的是,老朋友昨天打电话告诉我说,2月21日,在湖南路一家酒馆,5个日本人耍酒疯打死了一个南京男子,(打成重伤送医院不治死亡)有几家报社接到市民报告后,前往怕照采访,可南京政府当即下令不准报道,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希望南京政府不要做这种会引起市民公愤的事情。如果以为这样做是为了稳定,那么,打死一个人捂住,打死10个人捂不捂?南京打死人捂住,其他地方打死人捂不捂住?人家日本人被美国兵欺负了、伤害了,可是从来不捂住的,为什么南京、中国就要捂?是不是中国老百姓的命贱,被打死如同死了一条狗不算是桩事?
我这里希望这件命案能够得到正在申请奥运举办权的中国政府重视,应当派人调查此事,并将命案的详情公之世人,这样有利于保护民众的安全与生命。世上还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可宝贵的?难道在权力、官员的面子面前,老百姓的生命可以如此不收关注? 当年南京大屠杀死了30万人,今天五个日本人打死了1个南京人,从人权上讲性质一样严重,一个人就不当回事,哪一天杀死成千上万人,也会麻木不仁,不管是自己人杀自己人,还是外人杀家人。
(徐水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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