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版权条例》为软件业带来巨大市场
【大纪元3月27日讯】如果使用盗版电脑软件将构成刑事罪,敢于我行我素继续“拷贝软件不算偷”者应会大幅度减少。这个做法在香港看来会很成功。随着4月1日新修订的《版权条例》即将实施,到软件零售商处购买软件的人比以往突增六倍。
新修订的《版权条例》规定,使用盗版电脑软件将成刑事罪行。
据《明报》报道,香港过去一周出售软件的数目大幅上升,营业额增加了六倍。
一些软件如 Window Me及Office 2000中文标准版供不应求,出现缺货情。
一间软件零售公司的负责人说,不少中小型企业公司近日留意到版权新例快将实施,都到零售店构买商用软件,主要为微软软件。
这位负责人表示,不少中小企负责人购买软件时,承认过去一直使用盗版软件,直至近日考虑到新例即将生效,才决定购买正版软件。
香港30万家中小企中,据估计起码有一半使用电脑,而据认为其中约90%使用不合法软件。
保守估计平均每家中小企需要用10台电脑,每台电脑的软件支出约5000元,则新例实施为软件业带来了67.5亿港元的市场。
微软和其他一些软件公司则开始向购买合法软件的商家提供优惠待遇。
香港中小型企业联合会主席何富安认为,政府四月一日实施新版权法,但近一两个月才开始宣传,实施时间过于紧迫,建议政府推行新法首月作宽松处理,先向违法雇主发出严厉警告信,限30日内全部改用正版软件,其后再作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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