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刊登克林顿为特赦风波的辩护
【大纪元2月18日讯】饱受特赦富商李奇风波困扰的美国前总统克林顿,18日在纽约时报意见版撰文,说明自己在卸任前夕特赦李奇与其同伙葛林的理由与决策过程,克林顿并否认这桩特赦案与李奇前妻狄妮丝的政治献金有任何关联。
中国时报19日编译的这篇报导称,柯林顿在为自己辩护的专文中说,决定特赦李奇的着眼点在于八项“法律与外交政策的理由”。其中五项理由指出:美国司法当局在一九八三年以刑事罪名起诉李奇与葛林的举动并不恰当,因为与李奇公司案情类似的其他石油公司都只需面对民事诉讼,不应独有李奇例外。且两位哈佛大学与乔治城大学的顶尖税务专家都认为,李奇各项交易都符合美国所得税法规,但李奇仍然付出近两亿罚款。
柯林顿的另两项理由是前任司法部副部长贺德的支持,以及几位知名律师的游说,其中包括他本人的白宫顾问奎恩、现任副总统钱尼的幕僚长黎比、尼克森总统时代的白宫官员贾门特、雷根总统时代的司法部官员雷诺兹,这四人都曾担任李奇的律师,而且后三人均属共和党阵营。
最后一项理由与外交政策相关,而且相当关键。柯林顿表示,许多以色列现任与前任高层官员以及欧美各地的犹太社区领袖,一直敦促他特赦李奇,因为李奇多年来出钱出力在以色列从事慈善工作,还协助救援其他国家受困的犹太人,贡献卓著。
在这篇长文的最后,柯林顿沈痛地说:“我希望每一位美国人民了解,你可以不同意这个(指特赦李奇)决策,但我是就事论事而做决策,而且我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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