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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案

我從網絡上看到您們在高等法院門前聲援楊佳的報導,今天特寫此文向您們致以崇高的敬禮!並且向您們表示發自內心的祝賀!
楊佳的性命今天尚在,但是她的歸宿,不可能從中共的刀下苟得。原因其實很簡單:中共不可能放下屠刀。
楊佳憑一介莽夫之勇,隻身入虎口拔牙,伏屍六人,血濺警局,全國震動。這個事件很像另一幕歷史的悲劇重演,只是悲劇色彩更重。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方華報導)受楊佳父親委託為楊佳死刑覆核階段代表律師的劉曉原星期一對本台表示,他近日專注研究楊佳案件,仍發現當中有不少疑點,他和李勁松律師已經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材料申請為楊佳案件死刑覆核階段做法律幫助,而法院口頭上已同意讓他會見楊佳。
楊佳殺警案,前一階段似乎沒有甚麼爭議,但此重大殺警案居然沒有異地審訊,七位輕傷警察居然集體出庭作證,倒是令人驚奇;而楊佳母親為他喊冤就此失蹤,更不可思議。
2008年,在共產黨統治的中國,有兩個叫佳的國際著名人士被囚禁於中共監獄。他們都是在創造我中華歷史的人--胡佳,是唯一一位作為華人為榮獲最熱門國際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且最年青的和平鬥士;楊佳,發動一個人的抵抗暴政起義英雄,並造成中共建權以來廣泛影響力,掀起千名聲援者公開高喊「打倒共產黨」的巨大反共浪潮的正義鬥士!
把酒擎天,送君去、青雲天闋。從此記、千秋俠骨,史書豪傑。易水寒歌荊軻壯,關山肅靜楊佳烈。震神州、何劍客英俠,長空越。
「非暴力不合作」在今天的中國已從簡單的一個口號而淪為一個普遍的社會現象(對它的解讀可能需要專文),這也是民主運動的功勞之一;而「暴力抗法」則是中國各種矛盾尖銳和集中化的表現。兩者其實是社會生活中連繫在一起的。當消極的「非暴力不合作」已達到忍耐的極限的時候,「暴力抗法」就產生了。
「對楊佳的審判不公就是對我們大家的威脅,這是毫無疑問的。」
楊佳案中,除楊佳母親兩審均未到庭之外,民眾疑惑最大的當屬二審中應有7位警察到庭質證,然而不僅7人違法逃避,法庭對此也漠視不見,置之不理。既然上海警方掌握如此有力的證據,出庭作證只會有利警方,不利楊佳。此舉更能解除民眾對整個案件司法程序的質疑,平息民憤,為何上海警方不作為?為何兩審法庭默認這種違法現象存在?
記得釋迦牟尼在印度傳播佛法時有這麼個故事,有一幫外道曾瘋狂剿殺修佛弟子,儈子手問修佛弟子是否還信佛,回答「信」 者,就地砍頭,一連砍了499人,到第500 人,仍不為所懼,依然說「信」 ,結果儈子手一刀下去,明明是砍向佛弟子脖頸,卻是儈子手自己的人頭應聲而落,血濺四野,佛法神威顯現,先前被殺者皆復活如初,外道紛紛跪拜誠服,佛法大興。
被稱為「刀客」、比為「武松」的楊佳,一審被上海中級法院判處死刑後,引起中國民眾的憤怒。二審庭外,民眾紛紛公開支持和聲援楊佳、譴責中共,並高喊打倒共產黨的口號。雖然上海高級法院二審判定維持一審原判死刑,但人們對楊佳案中關鍵證人楊佳母親莫名其妙的失蹤、關鍵證人警察的不到庭作證;對法庭舉證的真實、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被官方指定的律師是否站在被告一邊客觀辯護等很多爭議...
隨著上海襲警案塵埃落定,一個司法史上的最大笑話誕生了!一個精神正常,且二十幾年來一直遵紀守法,堪稱楷模的人,僅僅因為警察依法盤查就對警察的同袍大開殺戒以作報復,照此推斷,那精神正常的十三億人豈非都是潛在的兇手?在判決書中,警察沒毆打過嫌犯的「事實」作為嫌犯有作案動機的證據,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嫌犯沒被警察毆打過竟然成嫌犯有作案動機的關鍵證據了,天,看來這...
上海高院不顧中國司法體制存在嚴重違法事實和中國廣泛民意取向,一意孤行判決:駁回楊佳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當即在社會引起一輪更加廣泛,持續的反對聲浪。中國社會各階層人士自發的組織起來,簽名上書中共政府,要求對楊佳進行死刑特赦。目前獲悉,由知名人士及律師發起的簽名已有四批,人數共達1281位。
洪薇:最近中國大陸連續發生了幾起嚴重的警民衝突,民怨民憤極大,首先來看看最新一起因徵地引發的千名警察鎮壓村民的事件。10月13日廣東肇慶廣寧縣出動上千名警察和數百名黑社會人員對五合鎮金雞村江布管理區多個村莊的農田進行強行施工。
雷鋒是一個參軍時就穿毛皮衣,手載瑞士表的「有產階級」人物。中共讓他成為英雄,其原因有二個:
楊佳父親楊福生將正式起訴翟建律師
有人說,無論如何,殺人都不對。這話講得太絕對了。周武王替天伐紂不可避免會殺人;唐太宗順天而起也免不了殺人;官逼民反時通常都會出現殺人;包文拯為了道德天理可以先斬後奏;遭遇窮兇極惡之徒的傷害,正當防衛時也可以殺人。如果「無論如何,殺人都不對」這話成立,則千百年來無數被人們所公認的正義之殺也就成為罪惡了。
中共殺楊佳是堅決站到了民意的對面。胡錦濤徹底撕去了「三個為民」的畫皮,其肚量連清朝皇帝都不如。清廷畢竟赦免了汪精衛。汪精衛是位極具爭議的人物。但他捨身刺殺清廷攝政王載灃的義舉和嚴格的道德人品卻是一絕。汪在獄中寫下的「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詩句及汪與陳璧君的純情婚姻也為天下絕唱。但更絕的是清廷居然未按清律處死汪,反而在武昌起義後放了汪。審理汪精衛的民政部尚書...
北京青年楊佳在上海殺死六名警察的案件,10月13日二審開庭,當天有上千人聚集在上海高等法院門外聲援楊佳。這起案件更被視為一個標誌性的事件,標誌著中國民間開始以個體的形式,尋求正義討回公道。
楊佳在殺警之前買了1萬個信封、1萬張郵票,他想把自己的經歷寫成信,寄給1萬家媒體,希望媒體能夠公布他個人的經歷,然後尋求輿論的公正,事實上他是在尋求社會免疫力。但是這種行為他並沒有付諸實施,為什麼呢?楊佳自己說他覺得是沒什麼用的。因為中國的媒體實際上是中共的喉舌、是官方的喉舌,而中共的警察是官方的爪牙,它們兩個是一夥的,所以這個事情楊佳在做之前就放棄了,他說...
我認為楊佳被警察打過,且還被打了生殖器,甚至喪失了生殖能力,因為我就被警察打過,且還被打了生殖器,可能喪失了生殖能力。為此我告了兩年零九個月的狀,可恨的是至今沒一個部門受理!而今我還仍在北京告狀!
楊佳殺警並不是一個單純的刑事案件,實際上是一個人對一個制度的挑戰。其實楊佳他有一句話非常著名,我們看到那一千多民眾很多穿著T恤上面寫著楊佳那句話「你不給我一個說法,那我就要給你一個說法」。其實楊佳他尋求的東西很簡單,就是公義,就是你打了我,這是不公義的事情,甚至給我造成很大的傷害,你要賠償、要道歉,但是這個警察不做為。
眾所關注的楊佳案20號上午宣判二審結果,「上海襲警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繼續二審,法庭宣布,案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上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核准。整個開庭時間為35分鐘。網民跟貼紛紛譴責中共司法的不完善,體制的衰敗。法學家袁紅冰先生認為,中共當局維持宣判楊佳死刑,實際上正是在宣判中共暴政自己的死刑。
以暴抗暴這種形式本身並不一定是恰當的,但是我們要肯定,老百姓在沒有其它途徑可以向中共討說法的情況下,他們有權利用暴力的行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這點是非常需要肯定的。
有些人說楊佳該死。為什麼楊佳該死呢?主要的理由有二個,一是殺人償命,二是楊佳該殺的理由是:楊佳不是完全無辜的,那些被殺的警察可沒有打過他,他要是去殺那些打了他的,免他一死還可以說得過去。當然更有些人認為就算是楊佳有精神病或在殺警案發生時正是精神病病發都該殺,雖然在這種情況下楊佳無需負法律責任。本文不討論這個。他們只要我們有什麼好討論的。既然他們認為「我殺了楊...
楊佳案二審結果維持原判,這實在是預料之中的事。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只等最高法院復核後,楊佳就該上路了(希望他的器官不要被摘除)。然而此時還有一個人能夠救楊佳,這個人就是胡錦濤,方法就是以國家主席的身份頒布特赦令。
10月13日上海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對楊佳進行二審,就在法庭之外有上千的民眾支持楊佳的行為,而且他們高喊「楊佳萬歲」、「打倒共產黨」、「打倒法西斯」。那麼「楊佳案」到底前後的情況是怎麼樣的,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民眾支持他和聲援他?您如何看待這個事件?
中國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了楊佳死刑的終審裁定。一些中國學者、記者、律師和中國公民發出建議書,呼籲中央政府干預,特赦楊佳。 (w2008-10-21-voa48.cfm)
(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方華採訪報導)上海楊佳襲警案已作出宣判,可是事件仍未結束,楊佳的父親楊福生表示,他認為一審的精神鑑定機構不符合資格,已經入稟法院起訴該機構;並且他不滿意楊佳二審辯護律師翟建向媒體說家屬滿意律師表現的言論,正考慮控告翟建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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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美國關鍵礦產的本土生產,白宮週五(4月18日)宣布,將10項礦產開發計劃納入聯邦快速審批機制(FAST-41),藉以強化供應鏈韌性,並減少對外國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