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可以被剝奪,但是裝著崇高信仰和思想的頭顱不可以被褻瀆,也不可能死去。這種尊嚴是普遍意義的,是屬於人類,信任是法律的基礎。最早使用約定一詞是十七世紀的清教徒。約法最早是指上帝與北美的定居者之間的聖約。在古代所採取的歃血為盟的方式,今天已經被更文明的形式所取代,如簽字、宣誓等,但其背後的宗教與道德精神依然存在。在中國,由於沒西方宗教中的上帝,聖約的宗教意涵相對薄弱,但是“盟”背後的神的身影和道德約束力絲毫沒有削弱。在中國的文化傳統中,規則同樣是起源於在神面前的誓約。盟書有高度的宗教和道德約束力。作為公民權利的歷史,不論是東方西方都有類似的宗教與道德基礎,都有聖約的影子。而只有當盟誓轉化為憲法時,公民權利才有可能生長。但是,宗教是無力的力量,聖約式的盟約被不擇手段的強力踐踏得無影無蹤。所以,在中國公民權利無法保障就不奇怪了。

2004年9月18日 1:33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