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雲於零二年七月八日早晨被非法綁架後,警察用老虎凳和強行灌食等酷刑來逼迫她交代出材料的來源。李寶雲閉口不答。之後,警察又使用了電棍,但是李寶雲依然守口如瓶。坐在一旁的警察喝了一半的礦泉水就把剩下的水都澆在了李寶雲的身上,大約下午四點鐘,他們開始用了他們自創的殘忍酷刑。警察先給李寶雲頭上戴個鐵盔,雙手銬著吊在兩米見方的鐵籠子的上面的鐵環裡,兩個胳膊上各套一個汽車外置輪胎,腳下放著一個沖了一半氣的汽車內輪胎,讓她的腳尖剛剛碰上輪胎,但是又踩不住,與此同時,再加上毒打和電擊。「電棍一上來在我臉和脖子上一電,馬上水泡就起來了。」李寶雲回憶說。

2010年10月13日 6:43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