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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同僚:公視董事長重新選舉 於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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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25日電)公視董事長鄭同僚昨天深夜表示,公視董事長重新選舉於法無據,而17日的會議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並無所謂「延續會議」召開的理由。他並說,他在意的是維護公視的獨立自主。

公視原定昨天開臨時董事會改選董事長,但臨時取消。陳世敏等12位董事發表聲明說,董事長重新選舉符合合議精神,董事長鄭同僚卻指提案違法,「令人匪夷所思」,他們並說,鄭同僚17日不遵守規範,癱瘓議事,「明顯違反董事長職守」。

鄭同僚昨天深夜發表聲明表示,以董事會成員改變為由要求公視董事長重新選舉,於法無據。

他說,他經第四屆公視董事會依公共電視法的規定選舉為董事長,任期3年,依法並無因董事會成員改變而需重新選舉董事長的規定。同時,監事會依獨立職權,於事先徵詢的法律意見,也已確認重新選舉董事長一事於法無據。

鄭同僚表示,17日舉行的公視第九次臨時董監聯席會議,因不足法定人數而自然流會。依公視董事會議事規則第3條「董事會應有2/3以上董事親自出席,始得開會」。當天臨時董監聯席會進行中,有董事提出停止討論,他立即清點人數,在場董事為12人,而公視董事會總額為21人,應有14人「親自出席」,才能開會。

他引用上述條款,認定在場人數不足開會法定人數。會議既然已因人數不足自然流會,所以無須指定代理主席,依法也無所謂「延續會議」的召開與行政支援等相關問題。

鄭同僚說,他所在意的並非個人去留,而是維護制度正當性與公視獨立自主。

有關公視董事聲明稱鄭同僚未迴避處理與自身利益有關的議題,鄭同僚表示,實非如此。他說,當天臨時會所討論的議題是關於董事長職務是否因董事會成員增加而應行「重新選舉」。外界認為這好像是董座之爭,鄭同僚表示,他念茲在茲的是維護可長可久的制度正當性與公視獨立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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