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資方擅自將勞方的勞保退保,如遇勞方勞保權益受損,資方將負損害賠償責任!
廖姓男子受僱於雲林日統客運公司擔任司機,廖某因職業病住院治療,家屬控訴日統在廖某住院後第4天,擅自為廖某辦理勞保退保,以致退保2個多月後廖某意外車禍身亡,家人無法領取勞保津貼,轉向日統求償。台南高分院查明是資方擅自為勞方退保,判日統須賠130萬餘元給廖某遺屬確定,不得上訴。
廖某家人指控,93年11月5日起,廖某受僱於日統客運擔任司機,罹患腰椎間盤突出的職業病,97年2月28日住院治療,不料日統客運在3月3日擅自到勞保局為廖某退保。同年5月,廖某意外身亡。廖某家人說,公司擅自退保,影響他們遺屬無法領取勞保遺屬與喪葬津貼,只好求償。
日統客運辯稱,廖某申請留職停薪手續沒有完備,視為自行離職,公司為他辦理退保並無違誤。高分院法官傳訊相關人物後,認定日統擅自退保,傷害勞方權益,也有違雇主照顧勞方義務,因此判日統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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