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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不起訴蔡丁貴與民間社團抗議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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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台北地檢署日前將臺大教授蔡丁貴涉集會遊行法案予不起訴處分,外界質疑與民間社團13日舉辦的百人自首活動有關。檢方指出,蔡丁貴案已在6月底偵結,與7月中旬的抗議活動無關。

蔡丁貴被控在去年10月至今年5月,五度率眾非法集會遊行,警方蒐證後依違反集會遊行法送辦;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並未觸法,將蔡丁貴等人處分不起訴。

由於臺大教授李明璁及師大教授林佳範因聲援野草莓學運,日前被北檢依違反集遊法起訴,上百名學者及社運人士子舉行記者會公開自首方式,抗議集遊法。有媒體報導指北檢不處分蔡丁貴,可能與百人自首有關。

北檢指出,蔡丁貴所涉案件,分別為去年10月間在立法院人行道進行「保台灣修公投」活動;今年1月間在立法院前抗議前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今年2月「公投護台灣聯盟」名義在立法院前集會;今年3月至新聞局抗議郭冠英案;民進黨「0517大遊行」。

檢方表示,檢察官偵辦後,發現蔡丁貴在歷次集會中,經警方3次舉牌後,並無鼓動、指揮群眾滯留現場,與集會遊行法第29條的要件不符,在6月29日已將蔡丁貴所涉案件均予不起訴處分,與民間社團在7月13日所辦的抗議活動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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