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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大紀元4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日電)立法院昨天通過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並三讀通過施行法。法務部今天指出,將統籌落實兩公約規定,並按時呈報行政院列入管考。
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兩公約保障人權規定具有國內法律效力,各級政府機關法令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此法施行後兩年內完成法令制訂、修正或廢止及改進行政措施。
法務部表示,法務部為兩公約的統籌機關,負責辦理「培訓種子教師」、「製作宣傳品」及督導各機關、學校、部隊辦理講習會,以及督促各級機關檢討修正與兩公約不合的法規及行政措施。
依據法務部目前所擬定的「落實執行兩公約規定計畫」,教育部應將兩公約納入各級學校課程;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應派員接受種子講師培訓,主動對其所屬公務員進行宣導。
另外,考試院、人事行政局及各機關的訓練所(或中心)應將兩公約內容納入訓練課程。人事行政局並應將其納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每年至少不得少於4小時。新聞局也應積極辦理兩公約電子宣導內容託播。
計畫中也表示,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應自兩公約施行法施行之日起兩年內,積極將不符兩公約規定的法規及行政措施,完成制定、修正、廢止或改進。法務部將積極掌握彙整相關計畫的執行進度,並按時呈報行政院,由行政院研考會列入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