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台北30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由於部分未成年人因為父母離婚、雙亡或被列為失蹤人口等因素,未辦理監護登記,影響權益。特別訂定作業辦法全面清查,並由戶政事務所主動協助辦理登記。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在發放消費券的過程中發現,部分未成年人因為父母離婚、雙亡、或經警察機關列為失蹤人口等原因,未辦理監護登記,導致當事人無法領取消費券,影響權益。
為保障未成年人的權益,也為推動社會福利政策,內政部特別訂頒「清查協助辦理未成年人監護登記或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作業規定」,將全面辦理清查,並由戶政事務所主動協助辦理監護登記或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消費券第一階段發放時,台北縣汐止黃姓3姐妹因父母雙亡,沒有監護人,以致無法領券情況。針對類似案件,內政部先於98年2月3日發布「振興經濟消費券領取人特殊情形認定及處理要點」,以維護特殊態樣領取人領取消費券的權益。
同時,為避免未成年人在沒有法定代理人可為其行使權利時,影響自身權益,內政部也決定由戶政司、兒童局全面列冊清查未成年人父母有離婚、雙亡或經警察機關列為失蹤人口者,協助辦理登記。
內政部長廖了以說,戶政事務所若在清查過程中發現個案需要立即介入的狀況時,也將通報未成年人戶籍地縣市政府社政單位,提供必要協助,確保未成年子女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