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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指欠稅出境限制嚴苛 法務部: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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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蘇龍麒台北3日電)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今天說,稅捐稽徵法修法放寬限制出境欠稅門檻,但法務部仍限制欠稅民眾出境,「苛政猛於虎」。行政執行署表示,依法有權對不繳稅金者限制出境。

羅淑蕾受訪表示,稅捐稽徵法已於日前修法放寬個人及公司負責人限制出境欠稅門檻,分別為新台幣100萬元及200萬元,對於許多因一時疏忽或經商失利、欠稅而被限制出境的民眾而言,是一大福音,因為他們終於可以有機會賺錢來還債。

羅淑蕾說,就在追查逃漏稅的各區國稅局紛紛解除以往的出境限制案時,受財政部委託追討欠稅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卻為討債業績,不肯鬆手,民眾只要欠稅10萬元、20萬元,就被限制出境,造成約2萬多人不能出國工作,陷入「倒閉—失業—負債—欠稅—限制出境」的惡性循環。

羅淑蕾指出,朝野黨團已於上會期針對行政執行署賴以執法的行政執行法修法協商,達成共識,即個人欠稅金額達30萬元,公司負責人欠稅150萬元以上者,行政執行署才得以限制住居。

她呼籲,相關單位在執法時應兼顧「合情、合理、合法」,不應變相成為「苛政猛於虎」的擾民酷吏。

對此,行政執行署長林朝崧表示,行政執行署不希望用金額做為是否限制出境的依據,否則一旦依照稅捐稽徵法放寬的規定執行,國庫將有300多億元無法收回。

林朝松表示,行政執行法第17條也規定,行政執行署有權對不繳納稅金的民眾限制出境。基於租稅公平原則,行政執行單位又是最後一道防線,如果執行單位不做好把關的工作,將會造成稅收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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