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來探討老子道的方法論是否可能的問題。笛卡兒說過一句很流行的話,叫做「我思,故我在」。老子要悟道之人無為(無慾)、無思,要「絕聖棄智」(《道德經》19章267頁),「復歸於嬰兒」(老子《道德經》28章268頁)。這就是說,老子的道與笛卡兒的話是反其道而行之的。我們在此提出一個設問:我不思,我在嗎?
我們很難想像,一個人若停止了思想,沒有了意識,這個人還存在嗎?
首先,我不思,就有兩種情況發生:一是我不知道我是否存在,因為我已沒有感知。這就是說,主觀上我是不存在的,因為沒有了「我思」;二是客觀上我是存在的。儘管我不思、沒有意識到我的存在,但我這個人,還是實實在在存在這個世界上。
其次,以「自我」與「非我」的辯證關係來講,我不思,我就不成為「自我」,而是一個「非我」。我沒有意識到我是否存在,我與其他物一樣,就像一塊石頭,或像一具殭屍,擺在那裡,我不能肯定我在,也不能否定我在。我是「非我」,只由他人來判斷我是否存在,我不能判斷我自己,因為我不思。實際上,我是存在的。
我從娘胎生下來,我就是我,我生活著,不管我思不思,我存在在這個世界上。那嬰兒不思,你能否定他的存在嗎?那些高山、平原、大海、湖泊,你能否定牠的存在嗎?笛卡兒所謂的「我思,故我在」,他強調的是這個「思」字,即主觀自我意識的存在。他是要有一個客體的對立面才能確立我——主體的存在的。沒有主、客體的矛盾對立,我這個思就不能成立。
我思無對像,無所執,我就無從思,這個主觀意識就消失了,我就不成為我了。固笛卡兒這個「我思」,一定要有客體對象而思,無客體,主體也就無從顯現,二者是對立統一的關係,缺一不可。
笛卡兒這個「我思」的論調,是以表像世界與主體意識割裂開來論證的。後來的存在主義者,如海德格、薩特都是在發揮這個「我思,故我在」的主觀存在論。我不思,我是否就不存在了呢?這並不見得。
用辯證法反證,你思,你反而不存在。我們知道,人對這個世界的認識是不能窮盡的。一是意識對物質的作用,二是意識對意識的作用,從而產生不斷的「思」。人餓了就產生要食物的慾望,這是物質對意識的作用;別人罵了你,他的語言使你整天生氣,是意識對意識的作用。另一種思,是你自己對自己意識的反思,如「我怎麼會有這個想法」之類,這也是意識對意識的作用。人在生存活動時不斷地思。
(待續)
(轉載自黃花崗雜誌社《通往天人合一之路》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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