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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委員會:滯台藏人居留與工作權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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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施馨堯台北5 日電)蒙藏委員會今天表示,已在6月底前陸續完成133名滯台藏人身分認定,部分藏人亦取得在台合法居留權,工作權利也獲得保障。

中國時報報導,滯台藏人多數依舊等不到居留證,無法工作、餐風露宿、居無定所,蒙藏委員會發布新聞稿作上述回應。

蒙藏委員會表示,已在6月底完成133名藏族身分認定,經移民署確認為無國籍人士後,辦理居留證核發。目前已有40名藏人獲准居留,並有33人依就業服務法取得工作證。

新聞稿指出,為解決滯台藏人居留問題,移民法在今年初修正通過,民國88年5 月21日至97年12月31日入台的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未能強制離台、且經蒙藏委員會認定身分者,可申辦居留證。

此外,為使在台藏人加速融入台灣社會,蒙藏委員會也陸續開辦「中文識字班」與「機車駕訓班」等課程,並設有「在台藏胞關懷專案」,配置專業社工輔導生活問題,提供藏人子女教育津貼與急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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