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1日電)受限現行法令規範,禮廳及靈堂數量不足。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將修正殯葬管理條例,讓禮廳與靈堂能供單獨申請、設置,「我們朝修法的方向去努力」。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邱議瑩下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殯儀館應有禮廳及靈堂設施,內政部依此發函解釋,反向認定「私人或團體不得單獨申請設置、經營」禮廳及靈堂。殯儀館數量不足,民眾常無法找到舉辦告別式的禮廳及靈堂。
邱議瑩說,88水災救災殉職的空勤總隊正副駕駛及機工長,就是因為找不到禮廳,追思告別活動還要總統馬英九出面協調,才勉強在台中水湳機場完成治喪事宜。藝人文英的告別式,也是找不到禮廳,而在路邊完成。
江宜樺答詢指出,目前的限制應非解釋所造成,而是條例上就有這樣的規定,內政部會修法,希望把禮廳與靈堂作為殯葬設施的一種,「供單獨申請、設置」。若這樣的文字能放入殯葬管理條例,法源會更清楚。
江宜樺還說,內政部知道殯儀館數量不足,因此,年度預算中有很多是用來補助地方,興建殯儀館或納骨塔等設施。
江宜樺會後受訪時表示,鬆綁私人或團體申請設置禮廳或靈堂,正反意見都有。贊成的人認為,讓私人或團體申請設置,可解決殯儀館數量不足的問題;但反對者擔憂,一旦鬆綁,會不會造成住宅區內搭設靈堂,產生負面效應。
不過,江宜樺說,修法是既定方向,內政部必須解決台灣存在已久的殯葬管理問題。
另外,內政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內政部主管99年度預算案(不含營建署、建研所及社福部分),及役政署99年度預算案,僅小刪新台幣1565萬元,其餘照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