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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樂克襲台 北縣府提醒災損拍照限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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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十四日電)辛樂克颱風來襲,台北縣政府稅捐處今天針對與納稅人關係較密切的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減免規定,呼籲民眾如遭受災害損失,應一邊清理並記得要拍照,在三十天內檢具損失清單及鄰里長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損失。

台北縣政府財政局稅捐處企劃服務科下午表示,民眾如遭受辛樂克颱風災害損失,請將受災情形拍照存證,並於期限內向稅捐機關申請減免相關稅捐。

稅捐處企劃科股長周美華表示,房屋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的房屋,免徵房屋稅;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可以辦理減半徵收房屋稅。

另外,土地方面若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娛樂稅部份,可申請扣除未營業的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

汽車、機車(機車一百五十一西西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時,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要記得儘速向監理單位辦理停止使用或報廢手續,再檢具監理單位所核發的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

稅捐處提醒,如有災害損失,可善加利用各項稅捐減免措施,務必於期限內就近板橋總處或各分處提出申請,以維護權益。民眾如有任何不明瞭的地方,可撥該處服務電話:(02) 89528200 洽詢。

有關所得稅、營業稅等國稅相關部分,可洽詢北區國稅局台北縣分局電話:(02) 895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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