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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背信案 北檢11路搜索並約談公司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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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五日電)元大京華證券購買元大投信結構式債券,遭金管會調查疑涉非常規交易,金管會去年十一月將全案函送檢方偵辦。台北地檢署今天兵分十一路前往元京證與被告住處搜索,並將元京證(現改名為元大證)董事長杜麗莊、總經理張立秋、債券部副理吳麗敏等人約談到案。

根據金管會函送北檢資料,2004年「聯合投信事件」引發債券型基金贖回風暴,元大投信到2005年時雖尚有一百多億元結構式債券,卻隱藏鉅額跌價風險,因而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的妻子杜麗莊等人疑以非常規交易減輕自身損失,將損失倒給元大證。

由於杜麗莊等人及家族成員多持元大投信股權,為減輕自身損失,杜麗莊違背職務促成元大證董事會決議,以每股五十七元買入她們手中及關係企業擁有的元大投信股權,從中套利約十億元。

之後杜麗莊等再由元大證與關係企業騰達、聯達間進行非常規交易,背離市場行情低賣高買結構債,最後透過元大證債券部自行作價,變相洗錢,將買賣價差利益輸送給自身掌握的騰達公司,將數千萬元的損失套予元大證承擔。檢方認為全案可能涉及違反證交法、背信等罪。

對於金管會的指控,元大金控先前曾公開表示,有關處理元大投信結構債虧損,已由大股東馬家吃下,並未將虧損漏洞轉嫁。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主任檢察官莊俊仁與檢察官林宗志今天率同檢察事務官共四十七人,分赴元大證、騰達以及關係人住處等十一個據點搜索,並將杜麗莊等八人約談到案,其中杜、吳、張三人是被告身分,其餘皆為證人,檢方未避免影響股市,待下午股市收盤還才展開行動,整個搜索行動到傍晚結束。

目前檢方正解讀查扣的帳冊資料,然後再漏夜偵訊相關當事人,不排除訊後對被告做出強制處分。檢方表示,這波調查行動不包含馬志玲及馬志玲次女、元大投信董事長馬維欣,全案被告目前只有杜、吳、張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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