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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陸籍配偶工作權 陸委會協調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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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針對大陸配偶在台生活各項政策,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16日上午表示,陸委會的立場是合法婚姻關係不應受到限制、假結婚必須嚴格阻絕,相愛夫妻的權益政府應給予保障。因此陸委會會主動協調相關機構針對大陸配偶的工作權與受教權作全盤政策檢討。中國大陸配偶代表16日上午也拜會賴幸媛,希望儘速讓大陸配偶享有與外籍配偶一樣的權益。

據中央社報導,賴幸媛表示,總統馬英九在競選期間就多次表示,反對任何歧視待遇,包括財力證明的取消等都將一併檢討。這是新政府一貫的政策方向,也會逐步落實,取消大陸配偶的財力證明規定,與相關政策修法。

談及未來的大陸配偶政策,賴幸媛表示,對於合法婚姻關係,政府不應也不會禁止;假結婚則應該嚴格阻絕;對於相愛夫妻權益,政府也應該予以保障。大陸配偶一旦在台灣定居,都是台灣居民,他們的工作權、受教權應該受到保障。陸委會也會主動協調相關機構作全盤政策檢討。

中國大陸配偶代表16日上午拜會賴幸媛,希望陸委會能儘速協調內政部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儘速讓大陸配偶享有與外籍配偶一樣的權益。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及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代表16日上午也拜會賴幸媛,希望陸委會協助處理在台大陸配偶各項問題。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理事王娟萍會後表示,初期大陸配偶最在意的是希望能和外籍配偶享有同樣權益。

根據現行規定,外籍配偶在台住滿4年之後,即可取得身份;抵達台灣之後就能立即享有工作權,還得以參加集會遊行。但大陸配偶卻得住滿8年才能取得身份,還有配額限制,也沒有工作權與集會遊行權。

對此,賴幸媛表示,陸委會會儘速與內政部、勞委會等相關單位協調,將大陸配偶取得身份的時程縮短,給予他們工作權與選舉權,相關的修法也希望能在下個會期送交立法院三讀通過。(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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