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槍違憲 各地禁槍法引爭議
【大紀元6月29日訊】美國最高法院日前以5比4的票數判定,憲法第二修正案中,有權擁有槍支的法案適用於個人,而不僅限於民兵組織。此一判決推翻了首府華盛頓32年的手槍禁令,這同時也是法院第一次直接裁定,第二項修正案是否保護個人擁有槍枝的權利。
1791年制定的人權法案第二修正案寫道,管理良好的民兵為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不過,最高法院沒有具體的規定,此判決是否適用於各州和地方法律以及聯邦法令。
范士丹:這將使民眾非常不安
加州聯邦參議員范士丹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將廣開訴訟之門,挑戰各州通過的所有槍枝安全法案,包括攻擊性武器禁令和扳機需上鎖要求令。這將使「民眾非常不安。」
槍枝展覽秀推動者Nordyke夫婦的律師Kilmer認為,該裁定將有助他們挑戰阿拉米達縣的禁令。該縣1999年制定一條例,在該縣持有房地產中禁止槍枝,並引申出不得在縣舉辦的活動中進行槍展的禁令。Nordykes夫婦目前正向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上訴中。
加州最高法院曾於2002年,就Nordykes夫婦的訴訟中,支持阿拉米達縣法律。去年地方法院法官馬丁詹金斯在針對該的官司中,也做了類似判決。
NRA聯邦提告 意圖推翻舊金山禁槍令
舊金山也有類似的法律,禁止在城市財產中擁有或銷售槍,包括房委會的公共房屋設施。
今年稍早,加州上訴法院推翻舊金山一項更廣泛的禁止手槍法律,但推翻的理由是基於加州的州法,而非聯邦第二項修正案。上訴法院認為2005年的H提案,根據加州槍支銷售及註冊牌照的法律,是無效的。
另一方面,國家步槍協會(NRA)日前也在聯邦法院控告舊金山房委會,以推翻不許在公共房屋擁有槍枝的禁令。房委會為約3.3萬低收入居民,提供聯邦政府資助的房屋。訴訟案指房委會:「全面禁止在公共房屋擁有自衛槍枝的做法,與第二修正案規定的原告擁有的權利,特權及豁免權相悖。」
民間團體「公民委員會」主席Gottlieb表示,這個官司旨在為那些住在公共房屋的居民,取回他們持搶用於射擊運動,或保護自己家庭的權利。他也指出,住在公共房屋並不意味著必須犧牲公民權利,或自衛的權利。
舊金山市府律師的發言人多爾西表示,雖然沒有多數成員的意見,認為應當鼓勵各州和城市限制武器來打擊暴力,但高等法院至少未明確表示,第二項修正案是否適用於地方法規。這個訴訟案,是國家步槍協會試圖把判決延伸到州和地方政府所作的努力。
法律團體:挑戰槍枝法訴訟將不斷出現
法律界反暴力組織執行主任托馬斯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但她相信「大多數現行槍枝條例,在法律上都將是被允許的」。托馬斯指出,第二修正案的權利並非沒有限制,並認為裁決不會影響到禁止重罪犯和精神病人擁有槍枝的法律。
托馬斯預期,這一決定將導致那些反對槍枝管理的人,挑戰成立已久的槍枝法律,且數年內會不停地上訴。◇(http://www.dajiyuan.com)